找准定位 切实履职 为促进学会健康发展而努力 ----上海市焊接学会(十一届)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总结和几点体会

发布时间:2022-01-21  阅读次数:962

上海市焊接学会(十一届)第一届监事会成立一年多以来,在吴毅雄监事长的带领下,在学会理事会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上海市焊接学会章程》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对学会及其领导成员遵守法律法规、上级有关规定、学会章程的情况开展监督,对学会组织建设、财务状况、财务纪律、工作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同时监事会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工作程序,编制完成《上海市焊接学会监事会工作条例》。监事会工作初见成效。

一、2021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1、参加会员代表大会,参与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和监事选举

参加2020年11月29日上海市焊接学会第十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听取学会当年度工作报告、下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报告,会员代表举手表决通过当年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参与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和监事选举。

2、监督理事会换届选举

2020年11月29日,全体监事列席上海市焊接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科技类社会团体换届选举指引》和《上海市焊接学会章程》相关规定,监督常务理事选举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换届选举的工作程序和过程,选举工作符合《科技类社会团体换届选举指引》和《上海市焊接学会章程》的规定,程序公正、透明。

3、监督学会内部管理

2021年学会在新一届理事会领导下,根据市民政局和市科协要求,根据学会自身发展的需要,秘书处和培训中心制定和完善了10余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建立严格的业务审批流程,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违规情况,为学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4、发出监事会一号建议书

2021年4月11日,监事长列席学会秘书处工作会议,在查阅劳务报酬支付相关表单时,发现包含秘书处工作人员名单。针对这一情况,根据学会章程第三十七条(四)、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经慎重讨论达成一致,向学会理事会、秘书处发出监事会一号建议书《关于学会劳务报酬发放管理的几点建议》,提出秘书处是学会常设办事和服务机构,秘书处工作人员工作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应享受额外报酬,若超出职责范围,则应根据相关考核制度在其工作业绩奖酬中体现。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的薪酬和考核应按照上级对社会团体的相应政策规定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执行。秘书处收到建议书后,经学会相关领导传阅、讨论后立刻执行,并向监事会进行书面回复。

5、监督学会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根据学会《章程》的宗旨和组织活动原则,新一届理事会在学会业务活动中,依靠广大会员和会员单位,实行了民主办会、民主决策,学会领导及成员未发生违反财务纪律、损害学会声誉的行为,学会各部门(培训中心、各委员会、秘书处)的收、支、税正常,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学会财务收入较上年平稳增长,完成年度财务计划。

6、编制完成《上海市焊接学会监事会工作条例》

为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建立健全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完成《上海市焊接学会监事会工作条例》。监事会工作条例的建立完善将进一步规范监事会工作程序,使监事会各项工作能够做到有章可循,从而不断提高监事会履职尽责的能力。

7、列席并监督理事会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和学会正副理事长、正副秘书长会议

2020年11月29日,列席第十一届一次理事会会议,监督常务理事选举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的选举。

2021年2月7日,吴毅雄监事长列席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第一次正副理事长、正副秘书长会议。

2021年3月7日,全体监事列席第十一届二次理事会会议,会上监事会提出要加强各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力度,广招能人贤人,要进一步做好学会的宣传工作,扩大学会影响力,应始终坚持团结和谐的氛围和工作中相互理解相互帮助的工作作风等相关建议。

2021年4月11日,监事长列席学会秘书处工作会议,针对学会劳务报酬发放的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2021年8月7日,吴毅雄监事长列席第十一届一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听取上半年学会工作汇报、财务工作汇报、培训工作汇报和下半年的工作计划。全体监事列席第十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向大会报告监事会上半年工作情况。

二、监事会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1、找准定位,探索监事会工作新局面

本届监事会是上海市焊接学会首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也都是首次承担监事会工作,对监事会工作开展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循。为此,吴毅雄监事长专题组织会议,认真学习《上海市焊接学会章程》,交流对监事会职责和定位的认识与思考。全体监事达成一致,监事会是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对学会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常设独立机构,通过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防范风险,促进学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监事会不参与学会的业务决策和内部管理,更不能干涉和阻碍学会的正常业务活动开展。吴毅雄监事长更是强调,监事会工作必须以学会章程为准绳,以促进学会更好的发展为目标,而不能给学会工作制造障碍,要始终掌握好两者的平衡。职责定位和目标明确,才能确保监事会各项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2、规范履职必须制度先行

规范监事会履职,必须做到制度先行。吴毅雄监事长召开会议,针对监事会工作的关注重点,监事会成员进行了内部分工,并明确逐步建立健全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监事会自身的工作流程建设。为此,监事会在学会章程的框架下,对标科协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编制完成《上海市焊接学会监事会工作条例》,明确了监事会相关职责、工作原则和工作流程。监事会工作条例的建立完善将进一步规范监事会工作程序,使监事会各项工作能够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突出重点精准履职

在了解和掌握学会各项活动基本情况的前提下,监事会提出监事会工作的关注重点,吴毅雄监事长要求监事会工作应从学会的各项工作和重大决策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章程、是否符合全体会员的权益;是否有针对学会工作的负面舆论和不和谐的事项存在;学会的重大财务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学会的组织工作、相关的工作会议程序是否合规、是否符合学会章程等方面开展。通过邀请学会相关领导参加监事会会议,沟通交流监事会关注的工作重点,通过列席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相关会议,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风险提示,精准履职,有效推动学会健康发展。

4、学会领导的支持对推动监事会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本届监事会能顺利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并初见成效,其中学会相关领导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起到了重要作用。监事会在年中和年末召开的第三、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均有邀请学会相关领导参会,对于监事会重点关注的相关内容,学会相关领导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监事会提出的相关合理化建议和风险提示,学会领导也给与了积极的支持和落实。理事会、监事会工作中协调配合,形成了团结协作共促学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上海市焊接学会(十一届)第一届监事会

2022年01月